沪国资委法规〔2025〕156号
市国资委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衔接,落实分类监管、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我委根据《上海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部分规范性文件条款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市国资委集中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