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网信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国资委团工委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宣传处处长:吴佳
宣传处副处长:施碧霞
宣传处副处长、市国资委团工委书记:潘浩骏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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