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2026-2029年)》已经市国资委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2026-2029年)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2026-2029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2026-2029年)》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上海法治国企建设,以高水平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一)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企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发挥好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国资委指导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述法机制,推动从“述职评议”向“赋能提升”延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把握主线、夯实基础、做出特色、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两实、四有、三融入”,统筹谋划本企业法治工作目标任务,抓好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要加强对子企业指导督促,统筹用好内外部法治资源,增强管控穿透力。通过法治建设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将子企业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二、强化法治保障国资国企改革
(三)服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市国资委持续优化章程指引,指导企业依法完善公司章程以及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企业要结合子企业业态和类型,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优化治理管控模式。落实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制度,强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合法合规审核把关作用。
(四)服务企业优化国资布局。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围绕“十五五”规划及各项改革部署,研判新形势新要求下的法律合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和防范措施,加强新业态、新场景法律服务保障。指导企业完善破产重整、合同管理等操作规程。企业要健全法务部门全程参与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市场化并购等事项工作机制,通过参加商务谈判、拟定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加强法律审核把关。
(五)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市国资委充分发挥市属国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运用,更好保护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企业要加强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的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助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抓好知名老品牌管理,有效防范侵权风险。严格落实数据资产依法管理要求,为资产盘活、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等提供法律支持。
三、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化解
(六)完善制度建设。市国资委指导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修订管理制度。企业要精准研判法律法规实施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业务模式的影响,优化制度体系、补齐管理短板。健全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制定、执行、评估、改进工作闭环。完善反垄断、招标投标、生态环保等重点及新兴领域制度,实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全面落地转化。持续巩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商事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提升审核质量。
(七)深化案件管理。市国资委统筹推进案件研究、指导协调和督办,定期编制案件分析报告、汇编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聚焦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法治体检。运用司法大数据平台、提示函等加强法律风险事前预警。企业要强化案件分层分级管控,压实案件处置责任,加大案件挽损力度。健全法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争议。常态化全流程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对处置中发现的管理缺失、制度漏洞、合同瑕疵等问题及时纠正,结案后全面复盘整改。针对案件高发多发的领域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重复发生。鼓励法务人员直接代理案件,对避免和挽回损失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强化合规管理全面融合
(八)强化全流程合规。市国资委定期梳理分析企业重大违规行政处罚情况(100万元以上),探索对行政处罚高发领域开展源头治理。企业要发挥合规负责人牵头推动作用,全面加强制度、决策、业务合规。聚焦重点,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合规风险识别、岗位合规职责、业务流程管控“三张清单”,明确合规审查要点与标准,把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纳入重点岗位职责。健全分层分类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防止利益冲突等监督制约机制,对合规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与综合评估。
(九)突出重点领域合规。市国资委针对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发现的合规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制定、修订合规管理指南。企业要开展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排查,对虚假贸易、违规支付佣金、违规担保等开展源头治理。定期开展子企业内控与合规体系的有效性评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行政处罚,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涉外法治工作能力
(十)提升境外投资经营依法决策水平。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会同相关单位编制海外投资评估国别指引,发布境外法律合规风险提示。企业应当完善境外法治工作体系,做深做实境外项目法律合规尽职调查,法务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谈判签约及落地实施各环节。依托市级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和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有效运用国内和国际法律工具,积极应对遭遇外国不当域外管辖、制裁等情形。
(十一)强化境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市国资委指导企业落实国际化经营相关合规要求。企业要强化外派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开展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加强国别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研究,深化税务、环保、劳工、管制与制裁、反垄断、知识产权等领域合规研究与实践。常态化开展境外法律合规风险排查处置,加强风险早期化解、分类管控。探索在境外投资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重点企业、区域或项目设立总法律顾问及法律合规专职人员。加强境外案件管理,强化证据证人运用,完善案件档案制度,提高案件处置能力。重视争端解决合同条款的订立,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国际调解院和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等涉外法律服务资源。
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二)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推动集团及重点子企业建立并落实总法律顾问履职清单制度。2027年底前企业配齐合规负责人,2029年底重点子企业配备总法律顾问,且专业化率不低于70%。落实总法律顾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相关规定,实行董事会聘任制,统筹领导法务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十三)加强法务机构队伍建设。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及重点子企业独立设置法务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完善并拓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管理职能。鼓励在集团公司、境内外重点区域设立法务中心等,加强内部法律资源共享。将法治人才纳入企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系统企业专职法律人员的专业化比例不低于90%。各企业2029年底法律合规人员占全体员工比例、公司律师占法律合规人员比例较2025年持续提升。健全高素质法治人才市场化选聘、管理和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多岗位培养锻炼,提升能力水平。建好用好国有企业法治人才库,加强涉外法治、诉讼仲裁等紧缺人才培养。优化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和评价工作。
七、强化全面依法治企基础
(十四)培育一流法治文化。市国资委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全国和本市“九五”普法规划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相关单位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和宣传阵地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法治课全覆盖。推动企业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入职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推进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成功经验,讲好上海国企法治故事。
(十五)加强数智化管理。市国资委将法律合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预警系统,指导企业加快建设与法治国企相适应、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法务数智化管理系统。企业要深度整合案件、合同、合规、制度等应用,打通与司库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深化业法数据融合,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关联分析,实现法律合规风险自动监测预警。完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人机协同智能审查。强化案件数字化管理,开展类案智能分析和辅助决策。鼓励大模型深度运用,拓展应用场景,强化决策支撑,提升管理效能并加强风险防范。
(十六)凝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市国资委统筹谋划部署重点法治工作任务,加强指导监督,搭建交流平台,开展法治工作研讨和业务培训。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谋划落实,细化任务分工,积极推进实施,法务管理机构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业务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
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监管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法治建设。
相关稿件(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