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评价〔2026〕19号

 

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5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了做好2025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566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认真做好2025年度资产统计工作

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工作一是督促监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会计法,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厘清子企业户数和股权结构,规范期初数调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二是督促监管企业认真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规范增加值和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资产统计数据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发挥资产统计提升管理水平、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按时报送资产统计报表

各汇总单位应于20263月15日前市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正式文件报送2025年度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为金额单位。

(二)2025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汇总数据电子文档。

(三)各汇总单位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2025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软件及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www.gzw.sh.gov.cn)下载。

汇总单位在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报表

2.2025年度企业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集体)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联系人:财务评价处  王丹妮    联系电话:23117124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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