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评价〔2026〕21号
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5〕66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5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一)强化财务决算工作组织。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认真制订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认真组织决算备案,提前梳理财务重大事项,重点关注基础薄弱子企业和问题多发频发业务领域,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积极支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敏感信息管理,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
(二)提升会计统计信息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会计法,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财务管理部门与产权管理部门要做好衔接联动,厘清子企业户数和股权结构,确保产权登记数据和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保持动态统一。严格期初数调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收入等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认真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规范增加值、纳统指标、研发经费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指标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规范开展境外决算工作。按照全级次分户填报的总体要求,由集团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建立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库。以单纯持股为目的、不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离岸公司,可不分户填报。通过境外财务决算,准确掌握境外分支机构、资产、资金等分布,全面梳理排查境外资产、资金、财务资金管理权限、派出财务主管人员等情况。加强境外数据的分析比较,与境外产权、项目等信息开展比对,强化对香港等重点国家(地区)的数据校验,确保数据质量。实现境外决算审计全覆盖,原则上境外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由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审计。
(四)深入挖掘决算功能作用。在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分部报表的编制,加强对各类专项工作、风险管控情况等进行梳理、检查和总结。深刻检视问题短板,全面排查经营风险,及时弥补管理漏洞,为“十五五”开局起步夯实基础。聚焦风险防范,高度关注债务、资金、贸易、金融、股权投资、上市公司和境外企业等重点风险领域,实现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项目),在全面摸清家底、准确掌握资产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1〕388号)要求,依托市国资委指定的专业资产处置平台,按照“能交易则交易、能委托则委托、能划转则划转”基本原则,同时探索创新市场化处置方式,加快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工作。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结果分级检查、复核和销号制度,持续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按时报送财务决算相关报告
各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一、请各监管企业于2026年1月31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备案表,备案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并范围的变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大差错更正、大额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事项等。
二、请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于2026年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审计报告与专项报告。
(一)财务决算报表
1.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w格式)。
2.集团本部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w格式)。
3.存续企业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w格式)。
4.托管企业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w格式)。
5.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电子文档(tcfw格式)。
6.多家监管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由第一大股东或财务控制方上报财务决算报表的电子文档(tcfw格式)。
7.重点参股企业报表的电子文档(tcfw格式)。重点参股企业主要指多家监管企业合计持股50%以上的参股企业、集团内合计持股50%以上或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参股企业。
(二)财务决算说明
1.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内容包括决算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范围、户数变动、汇总方式、公式出错说明。
2.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3.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三)审计报告与专项报告
1.由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监管企业,集团合并、本部和存续企业的决算审计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内控测评报告、财务评价书,应按业务约定书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通知的要求,由中介机构直接向市国资委报送。
2.由企业集团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监管企业,企业集团应向市国资委报送合并和本部的审计报告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3.企业集团下属二级子企业、上市公司、非合并企业、重要三级及以下子企业、重点参股企业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档(word和pdf)。
4.托管企业合并审计报告,应由各受托企业集团向市国资委报送。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5.上海国盛集团、上海国际集团、上海国投集团应就当年投资运营工作开展情况等情况报送专项财务报告。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三、报表和各类纸质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电子文档通过数据光盘报送。
四、各委托监管单位应当负责汇总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报市国资委。市供销社、上海联社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通知相关附件及数据软件请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下载。各单位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数据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25年度国有重点参股企业统计表
4.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备案表
5.2025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6.2025年度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
联系人:王丹妮 联系电话:23117124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