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评价〔2024〕6号

 

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86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巩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一是强化财务决算工作组织,进一步提升对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注重上下联动、业财协同,认真制订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抓实制度执行落地;及时开展财务决算布置,认真组织决算备案,提前梳理财务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重点关注境外子企业、基础薄弱子企业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财务决算工作。二是提升财务决算信息质量,严格遵守会计、统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三是夯实财务决算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决算“体检”功能,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结果分级检查、复核和销号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财务决算成果应用,在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等进行梳理、检查、总结和反馈,发挥好财务决算的决策支撑和监督作用。五是严格信息安全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管理,抓实涉密敏感信息流向管控,确保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并规范做好对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二、按时报送财务决算相关报告

各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一)报送内容

1.备案表

各企业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备案表,备案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重大变化、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事项等

2.财务决算报表

2023年财务决算报表应在2024年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国资委,具体报送要求和内容如下:

(1)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财务报表附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x)。

(2)集团本部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x)。

(3)存续企业合并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x)。

(4)托管企业合并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tcfx)。

(5)各级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的电子文档(tcfx)。有条件的二级子企业(重要子企业)也应填报财务报表附注相关表格。

(6)多家监管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由第一大股东或财务控制方上报财务决算报表的电子文档(tcfx)。

3.财务决算说明

(1)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内容包括决算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范围、户数变动、汇总方式,不能修改的审核公式(逻辑性、合理性和横向过录)出错说明。

(2)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3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4.审计报告与专项报告

(1)由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监管企业,集团合并、本部和存续企业的决算审计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内控测评报告、财务评价书,应按业务约定书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通知的要求,由中介机构直接向市国资委报送。

(2)由企业集团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监管企业,企业集团应向市国资委报送合并和本部的审计报告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3)企业集团下属二级子企业、上市公司、非合并企业、重要三级及以下子企业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档(word和pdf)。

(4)托管企业合并的审计报告,应由各受托企业集团向市国资委报送。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5)上海国盛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上海国投公司应就当年股权流动、收益收缴和平台公司股权运作费用列支等情况报送专项财务报告,专项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专项财务报表和专项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word和pdf)。

(二)报送要求

报表和各类纸质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电子文档通过数据光盘报送。

各委托监管单位应当负责汇总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报市国资委。市供销社、上海联社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通知相关附件及数据软件请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下载。

报告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

2.2023年度财务情况表及编制说明

3.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备案表

5.2023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6.2023年度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

 

联系人姓名:金蕾       联系电话:23117148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