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国资监管研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3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为广泛凝聚社会多方智慧,更好提升国资监管能级水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2023年市国资监管研究咨询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

一、项目目录

1、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研究

2、国有资本战略性产业布局研究

3、加强上海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路径研究

4、关于构建国资大监督体系路径研究

5、上海国资国企深化产教融合研究

6、国有文化企业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研究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全局性、创新性与可操作性。

2、申报者应采取项目组形式,并经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申报负责人与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项研究咨询项目。

3、申报负责人原则上由一人承担,是项目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相关研究项目的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对委托的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允许项目组根据研究内容跨学科、跨部门组合研究力量。项目组必须保证固定的研究团队和充足的研究时间。

4、为保证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项目组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等配套支持。

三、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gzw.sh.gov.cn)查阅和下载《上海市国资监管研究咨询项目申请书》《研究指南》等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研究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研究大纲》(各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研究大纲》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上海市国资委组织专家对《研究大纲》进行匿名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2、结果公示:上海市国资委将于5月中旬在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gzw.sh.gov.cn)公布2023年度国资委监管研究咨询项目中标结果。

五、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25万元。

六、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521室

邮编:200003;传真:23115816

电子邮箱:(请在文件名中标明“研究咨询项目”字样)

联系人:叶  晴

联系电话:23117546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2023年度上海市国资监管研究咨询项目研究指南

2、2023年度上海市国资监管研究咨询项目申请书(含研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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