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为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我委制定了《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应遵照执行,各区国资委参照执行。
我委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0版)〉〈市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0版)〉〈市国资委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