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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属国企推出新一批公租房

发布日期:2024-03-12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近日,由金山区属企业房建集团所属的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上景园(新华御湖上园)新增80套公租房。该项目于今年3月起正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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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可租房源:80

 

户型面积:

一居室58.59-64.02平方米32

二居室94.85-95.17平方米32

三居室121.37-126.07平方米16

 

租金价格:1332-2484/

 

咨询电话:33690808

 

周边配套:

上景园(新华御湖上园)位于高新区,靠近金水湖,周边配套包括杭州湾双语学校、金山假日酒店、邻里汇超市、新宜佳生活超市、美加美生活等,周边配有莲卫专线、莲张专线、金山205路、金山工业区三路等公交线路。

 

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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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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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

 

(一)个人申请: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单位申请:由单位为职工或其家庭集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统一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及同住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未享受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

 

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

受理单位:上海金山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89号国资大厦1楼大厅1-3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申请:

1.通过随申办APP”提出申请

搜索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2.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

搜索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