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简称CECS)正式发布了《绿色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评价标准》(T/CECS 724-2020)和《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T/CECS 727-2020)。两部标准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和超高层建筑领域的绿色发展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据介绍,《绿色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评价标准》是国内轨道交通领域首部兼顾车站和车辆基地两类评价对象的综合性绿色性能评价标准,构建了安全耐久、环境健康、资源节约、施工管理及运营服务五大绿色性能指标,紧扣中国国情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特点,提出了一套适宜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化发展的评价技术指标体系,引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全面高质量绿色发展。《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是国内首批衔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五大性能评价体系的面向超高层建筑的绿色评价标准,标准充分结合了原有的《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2]76号)的技术特色,针对超高层建筑的建设特点,尤其在高效运行方面挑战较大的特征,提出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智慧高效具有自身特点的五性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智慧高效性能要求凸显了超高层运行需求特点,从全寿命期视角指导超高层建筑的绿色建设和运营。
(上海建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