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6〕107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孙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代表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知识产权是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性资源。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支持和指导企业完善与新技术新业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创新成果保护与转化运用,为企业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市国资委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动情况
1.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管理体系。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引》,为企业提供制度遵循。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建立战略合作机制,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体检”,全面梳理管理短板、防范法律风险,形成专项体检报告与案例汇编。
2.聚焦核心创造,推动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坚持把知识产权创造融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过程,引导企业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加大研发投入,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在品牌建设上强化商标保护,形成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格局。
3.畅通转化渠道,提升市场化运营效能。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政策松绑、激励加码、风险分担。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上海)国际服务平台,聚焦上海新型产业体系,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跨境运营、金融对接全流程服务。深化产融结合,推动7家国有控股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创业板;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集成电路基金等,通过市场化方式孵化原创技术企业。
4.筑牢保护防线,营造良好生态。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维权的全流程保护机制。推动成立7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将工作重心从集团下沉至重点子企业,提升基层维权响应能力。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岗位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白皮书》,编制《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问答集》,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与实操能力。
二、监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1.管理部门设置与人员配置情况。近年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强化专业人员配置,在管理部门设置与人员配置方面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2.制度建设情况。绝大部分企业结合自身产业特点与发展实际,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3.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各企业聚焦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链条,在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及维权等方面持续发力,工作成效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报与布局,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逐年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1.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监管企业建立“集团统一管控、子企业分级落实”的知识产权管理架构。根据企业实际设置管理机构,集中管理职能,配备管理人员,提升综合管理质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探索矩阵式管理。指导企业制定或修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覆盖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流程,并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科技成果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专项制度。支持企业通过“引育并举”方式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指标。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构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体系。指导监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监管企业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新兴领域,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算法专利、新型商业模式等知识产权的跟踪研判与布局。指导企业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深化推进7家维权工作站运营质量,不断丰富内涵,持续提升高效、精准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创新型企业率先建立科技成果风险审查与评估机制,加强重点环节合规管理。指导企业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对相关科技人员给予激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实施现金奖励。指导企业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符合企业特点的中长期激励方式,精准有效运用各类激励工具。
此外,我委将积极配合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战略合作,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