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5〕127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郭康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数据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2021年,我委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委创新〔2021〕276号),要求国有企业要推进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二是制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引。2024年,为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规范我市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评估管理工作,我委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数据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估〔2024〕119号),规范数据资产的评估内容与审核要求。三是开展数据资产统计分析。在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工作中要求企业对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统计与分析。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市财政局、市数据局等部门,不断加强和规范数据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为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