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函〔2023〕133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1025号提案的答复函

 

童建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分析及建议,市国资委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梳理了当前主要做法,研究形成了下一步工作设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关于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当前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依法全面有效履职。梳理完善市国资委权责清单,逐一厘清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出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实施方案,推进国资监管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和容错工作体系。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持续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深化监事会职能提升监督有效性,保障经理层依法履职行权。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工作部署,围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方案要求,持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授权放权,健全1+3+N国有资本监管架构。同时,在公司治理层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体系和机制,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治理模式,让企业有切实的获得感。

关于优化履职权力和履职方式。当前主要做法: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强化审计监督。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形式的审计,对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股权多元化企业管理不到位、投资业务风险管控不力、贷款授信审批不审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大追责力度。持续推进企业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问题线索清单销号管理,加大责任追究核查和处理力度;优化责任追究系统的建设和推动上线运行,提升信息化智能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国企改革新要求,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企业筑牢内审防线,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监督,聚焦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与责任追究控风险、促提升、防流失的作用。

关于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当前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推进监管服务平台运行。2022年,上海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用户范围涵盖市国资委机关和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受托监管单位,以数据为核心,赋能为使命,有效整合国资监管信息资源,加强数据集中汇聚,丰富数据来源,推动数据深度挖掘,推进应用集成,初步形成“1平台、2门户、若干应用”的国资国企数字化监管格局。二是推进信息化服务赋能国资监管。实施监管应用“三个一批”建设,即:清理关闭一批长期停止使用的冗余应用,历史数据入湖存储、统一管理;改造优化一批监管应用,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数据入湖;新建一批监管应用,按照平台标准实施统一运维管理。实施企业画像,综合汇聚监管企业稳增长、防风险、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董监事报告、舆情等方面的数据资源,进行分类、分析,形成“一企一画像”分析展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监管政策、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推动国资国企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大国重器、强国基石。在常态化监管基础上,不断完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服务,方便用户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加快监管数据汇聚,打通监管数据壁垒,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业务协同联动系统,促进监管能级提升,通过信息化提升监管方式的智能化,打好“组合拳”。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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