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08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函〔2023〕71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7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苏铁、徐雄伟、陈华、余诗平、陈兴冶委员:

三位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国资国企参与非学科类培训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并答复如下。

一、积极发挥国资国企办学主体作用,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

市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44家,其中市场竞争类22家,金融服务类6家,功能保障类16家。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立足企业内部教培机构,依托本市社会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员工职业技能和综合实践类培训,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性的保障支撑。目前,系统企业共有43个企业培训中心、57个岗位实训基地(含23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52个生产一线现场教学点、68个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8个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近两年实施开展岗位技能类培训约2650批次,基本覆盖系统产业工人队伍和技能劳动者。

相关企业在产业发展研究、培训资源整合、师资力量配备、专业课程开发、评价体系构建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共有6家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上实集团参与兴办上海市医药学校,华谊集团参与兴办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光明食品集团参与兴办上海市贸易学校和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百联集团参与兴办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电气集团参与兴办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等。下一步,上述企业也计划进一步参与新型高职的建设工作,如:上药集团拟申请筹建一所医药技术类新型高职院校;电气集团李斌技师学院与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资源共享,计划积极争取中高、中本贯通政策,将学校建设成为企业及行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输送平台。

二、创新多元化教育培训模式,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履行投资自主权

市国资委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授权经营体制,努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系统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与主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教育培训,支持系统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符合规定的兴办教育投资视同于利润,鼓励系统企业聚焦产业发展新需求和技术发展新方向,积极发挥资本、技术、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等要素优势,推动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发展方向和专业人才需求相配套。

相关企业联合高校、职业及其它咨询培训机构,共同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汽集团与上海交大、同济大学等多所院校联合办学或定向培训,在新能源、智能网联等多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临港集团与上海建桥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临港集团产业大学,重点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学科专业建设,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课程体系。上海医药联合华西药学院建立研究中心,打造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共同培育医药专业人才。上海建工、华谊集团、上海城投10家系统企业与东华大学、上海大学、海洋大学等院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专业课程设置、实训基地构建、评价体系优化等工作,不断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三、拓展国资国企服务社会教育路径,积极寻求参与非学科类培训的政策指导

市属国资国企参与支持或直接举办非学科类培训,作为推动企业产教融合建设改革的一种路径选择和思路创新,在探索实践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现实的矛盾和制约因素,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结合国家、本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属国资国企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

一是顺应和符合国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改革要求。过去十余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2017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明确将剥离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以来,市国资委按照“分类处置、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的要求,通过剥离移交、重组改制等方式,较好完成了国有企业办学校向地方移交工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完成以后尚存的管理院校,均为与企业主业紧密相关的中职院校,作为企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和转型升级发展的基地。在这一背景下,国资国企面向国民教育、参与社会办学,特别是非学科类培训建设,仍需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或指导意见,作为行动依据和操作指引。

二是聚焦服务国资国企产业布局和主业发展。多年来,市属国有企业聚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在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城市运行和社会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市属国资国企作为经济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客观上缺乏承载社会公共教育的功能优势,办学资质、人员资质、教育内容等方面的专业化程度明显不足,面向社会办教育与企业自身资源禀赋、主业发展方向的匹配度不高,如何实现“企业内部员工培训为主”向“面向社会办教育”的转变,尚需在产业布局和资本要素投入上进一步加强规划研究,逐步探索符合社会需求和企业发展的实践路径。

三是整合贯通国资国企参与非学科类培训的通道流程。2019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 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府规〔2019〕43号)对规范治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在准入规则、开办主体、经营范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国资国企参与非学科类培训,涉及到办学许可、市场监管、价格审定、收益管理等诸多环节,落实推动过程中,迫切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综合人力资源保障、民政、市场监管、文旅、体育、科技、卫生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拿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意见,畅通审批、准入和监管全流程,市国资委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注和建议。

特此答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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