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3〕72号
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752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贵、王俊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不动产租赁进场挂牌交易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着力健全不动产租赁管理制度
目前,围绕规范不动产租赁工作,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已形成“1+1+X”的制度体系。其中,第一个“1”,即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核心内容包括完善房屋出租管理制度、规范房屋出租工作流程、加强房屋出租租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四方面。第二个“1”,即上海联交所制定的《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操作细则(试行)》,并经过一年实践,修订完善后形成《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操作细则》。“X”即为市属企业关于不动产租赁的制度文件。从指导意见、操作细则到国有企业的制度规定,全面推动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着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不动产租赁相关管理制度,市国资委对部分监管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监管企业规范开展不动产租赁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现状及存在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结合巡视审计、第三方评估意见等,初步形成规范不动产租赁管理相关工作设想,拟于年内先试点推进再全面铺开。
今年初,市国资委已举办规范市属国企不动产租赁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并选取17家市属国企作为试点企业参会,将根据试点情况,对《关于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二、依托数智赋能,探索提升不动产租赁管理水平
市国资委已建立房地系统,着力摸清市属国企房地资产家底,上海联交所也已建成不动产租赁平台,为市属国企及社会各界提供不动产租赁信息发布和进场交易服务。通过市属国企自主发布信息、合同备案登记等不动产租赁相关数据的积累,可以撬动各项不动产分析功能,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发现对象、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为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数智赋能、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指导上海联交所立足“规范、服务、增值”,不断完善和提升本市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公共平台建设水平,扩大平台影响力,吸引各市属国企加大推动不动产进场公开招租的力度,同时着力优化房地系统,探索实现房地系统与不动产租赁平台数据联动,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不断提升规范不动产租赁管理水平。
三、解决遗留问题,探索权属瑕疵不动产租赁路径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推动相关企业顺利开展确权补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市属国有企业不动产确权补证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21〕76号)、《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不动产确权补证中建设工程领域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手续办理导则》(沪建质安联〔2023〕57号)等政策文件,探索形成工作路径,极大地推进市属国企不动产确权办理。至2023年1月底,累计已完成243项确权项目,整体推进平稳有序。
同时,针对目前存在权属瑕疵的不动产租赁,市国资委会同联交所开展研究,在确保不动产实际权属清晰、利益归属无争议、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探索纳入公开招租,补齐短板,全面完善市属国企不动产租赁规范管理工作。
四、深化服务能力,提升不动产租赁平台服务能级
根据市国资委出台的指导意见精神,上海联交所已初步打造完成综合性全流程不动产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新设招租信息自主发布平台和全流程不动产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自主发布平台由招租主体自行填报、自行发布;不动产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价值发现、出具凭证等全流程招租交易服务,同时强化交易数据化为抓手,协助企业完善不动产租赁交易环节管理。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指导上海联交所,立足“规范、服务、增值”的工作要求,从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租赁制度、提供规范参考模式、强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打造品牌典范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升本市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公共平台建设水平。
特此函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孙玙 联系电话:23117560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