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7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5-2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函〔202277


王训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属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从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土地高质量利用、市民高品质生活的角度,对市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源低效利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建立工作机制、研究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在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城市发展新常态下,盘活上海存量土地是实现土地高质量利用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引导机制市政府于2019年发布《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存量资产处置力度。后,本市先后出台了《本市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等文件,对于存量用地的盘活都有相应的规范和要求。2021年《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存量土地盘活进一步提供了支撑和指引。同时,近期国家层面大力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也为市属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供了新渠道、新模式。

《条例》对于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土地权利人应当带头承担国家、本市重点功能区开发任务,实施自主更新;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向市场释放存量土地,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活动相适应的考核机制。

为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的工作要求,市国资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以及相关区规划资源局,选取了2家市属国企进行试点,研究国企存量土地盘活相关工作,通过全面摸清底数底板、明晰意愿、评价研判、分类施策等方式,探索形成存量土地盘活的工作计划,引导市属国企开展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和低效用地有序退出等活动,助力国企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高品质发展。

 

联系人姓名:鲍晨骏              联系电话:2311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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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