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5-2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函〔2022〕79号


赵建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让国有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增加创新成果实际产出考核”等建议,对于上海国资国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战略部署,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发力。

近年来,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持续提升上海国资国企创新能级、激发增长新动能。市属国有企业年度创新投入规模超过600亿元,各类科研人员规模超过10万人,形成了一系列典型成果。2021年,系统企业6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3家企业纳入国务院国资委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2家企业荣获上海市长质量奖,12英寸大硅片、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质子CT等一批高端项目取得突破进展。

具体针对提案建议中的有关内容,目前市国资委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推动全面创新、全员创新。推动创新由技术创新拓展到以技术、品牌、数字化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创新;从以制造类企业为主,扩展到商贸类、保障类等市属国有企业全员参与。截至2021年底,上海市属国有企业中超过半数的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创新、数字化转型推进机构,10余家企业召开了集团层面的创新大会,形成了全面创新的良好分氛围。

二是夯实企业创新主体责任。自2020年开始,市国资委建立创新使命责任机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创新使命责任书》,明确企业领导人员三年任期内的创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目标,并纳入考核。目前已经完成了两批31家企业的签约,预计今年完成第三批企业签约,实现创新使命责任机制在市属国企的全覆盖。

三是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动力机制。为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市国资委试点开展科技型企业估值报告代替评估报告、工资总额单列管理、技术创新容错机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2021年,市国资委支持化工院、自仪院、微工院等3家子企业入围国务院全面改革创新试点,探索适应于各类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四是优化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围绕创新战略与组织实施、创新投入与人才培养、核心技术与产业发展等目标,市国资委每年会对企业开展创新转型专项评价,得分纳入领导人员考核。并在考核过程中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2021年对21家企业152个项目创新投入在考核中进行视同于利润。

五是加强创新生态的营造。在资源对接、平台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创新的良好氛围。市国资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在沪召开专题座谈会,加强央地在关键领域技术联合攻关。推动上汽集团、华谊集团等企业以联合攻关的方式开展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开发,打通供应链环节堵点。推动上汽集团、微工院共建上海汽车芯片工程中心,促成上海医药与交大医学院、复旦药学院、上科大联合举办创业项目路演专场,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去年,市国资委还举办了数字化转型大赛,释放出100多个国企数字化场景,吸引1000多家企业1500个方案参与。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聚焦“3+6”产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针对重点企业探索建立创新综合服务机制,在联合创新、投入机制、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以上特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上海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联系人姓名:刘焕静               联系电话:23115773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