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26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函〔2021〕50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0695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提案办答复件样张

 

庄申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国际竞争力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应对当前复杂的外部形势——国企民企整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疫情影响下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企业类型差异和面临的经营发展压力,以及两者融合发展必要性、紧迫性等进行了很好的分析,也提出了培育国企民企合作发展机制、加强企业资源整合、对国企简政放权等宝贵建议,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借鉴。事实上,相关工作我们正在推进实施中。

关于培育国企与民企融合发展互动机制。近年来,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建立合作发展机制。2019年,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制发《关于促进本市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沪联201970号),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优化布局结构,围绕做强做优做大主业,聚焦产业链、价值链,通过投资新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另外,本市建立了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市国资委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按照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要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资产整合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共同发展

关于加强企业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近年来,市国资委围绕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和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主责主业,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个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调整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具体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国有企业与包括民营资本等在内的社会资本进行合资合作,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双促进。市国资委系统每年通过投资新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其中包括上海燃气、浦江游览等混改项目。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主动投资民营企业。如2019年,上海国盛集团联合海通证券等国有企业设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为美年健康、全筑股份、海亮股份、信息发展等民营上市公司累计投资16亿元,并带动其他机构完成股权投资90亿元。

关于探索国有资本管理新模式实施简政放权。近年来,市国资委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通过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授权放权等方式,推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2020年9月,市国资委印发《关于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实施方案》(沪国资委改革2020240),在基础授权放权事项的基础上,分别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控股整体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国有独资或全资公司进一步实施专项授权放权,促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11月,印发《市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0版)》《市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0版)》(沪国资委法规2020373),对此前版本的相关事项、具体措施、履职依据和责任处室作了调整完善,新增了操作事项所需要材料,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下一步,将积极抓好落实,做好履职服务,放管结合,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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