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3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4-16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函〔202143号


郭康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规范应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授权职能,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委对直接监管企业、下属事业单位等组织实施的各类审计、检查或调查项目,对公开招标数额以下聘用审计中介机构,采用“电子集市直购+随机抽签”方式,即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后,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为强化对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经多轮征求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我委监管企业以及承接我委审计业务中介机构的意见,2021年2月我委专门印发了《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2021〕8号)。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对审计项目相关中介机构的选、用、评管理,体现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近期,我委将进一步研究并制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指导我委下属监管企业对选聘中介机构的主体、聘期、黑名单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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