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26

沪国资委函〔2020〕54号

 

寿伟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国企综合改革,强化四大功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深化管资本改革路径、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完善大产业大企业的培育体系等三方面建议,符合上海国资国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管资本主要手段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等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值得采纳和深入研究

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中的作用。当前,本市正在全面落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中,进一步探索国资委、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是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一直以来我们对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是“国有资本运作主体、国有企业持股主体、国有资产有进有出通道,国盛集团和国际集团都较好地履行了这一职能。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科学界定权责边界,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授权赋能体系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优化监管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功能发挥。同时,推动国资投资运营公司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法治化为目标,积极开展资本运作,优化资源战略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全面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作、管理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积极支持民营经济以各种方式参与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这些年,本市国资投资运营公司通过组建母基金、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等方式,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有效引领和带动一批民营资本参与到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任务中来,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向科创中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要领域集聚。我们将继续支持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继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建立健全产业研判、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体系,在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积极吸引优质资本,深化战略性合作,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加快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充分拓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大产业、大企业培育功能。支持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聚焦服务本市四大功能,在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培育企业科创板上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保障会,以及老品牌振兴等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国有资本运作,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围绕国资战略布局,针对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环保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积极发挥国资投资运营功能,对相关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建设高端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产业调整、整合、培育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分类开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同时,也期盼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与指导。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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