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4 信息来源:有效

沪国资委函〔2019〕45号

 

                               

徐增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地发挥纾困基金作用”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流动性风险专项防范力度,建立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市国资委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以国盛集团为主,联合相关市属国企,发起设立100亿规模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纾困基金于2018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总规模100亿元,首期50亿元。

您在建议中提出:当前纾困基金的落地案例仍比较少,在实际运作落地过程中存在成本和门槛过高、模式单一等问题,建议通过适当放宽政策、优化现有模式等方式改善和优化纾困基金。您的分析深入、建议中肯,对纾困基金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提供了指导和启示。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来推进相关工作:

1、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运作,切实缓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困难。自纾困基金设立以来,投资团队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运作原则,首先明确项目筛选标准,主要从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上市公司基本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状况等三个维度来进行项目评估;其次,考虑到纾困基金市场化运作需求,在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中设置了8%的门槛收益率,具体指基金收益分配时,只有在全体有限合伙人(LP)年化收益达到门槛收益后,基金管理人(GP)才能分配超额收益。截止目前,投资团队先后收集了60多家上市公司信息,与5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接触、洽谈,已审议通过三个项目并实施完成一项,三个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14亿元左右。

2、积极探索过桥贷款、受(收)益权转让、期权等新型纾困模式。目前纾困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受让大股东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的形式,来缓解大股东资金的流动性困难,投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债、可交债等。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减持新规、交易规则等规定,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票在限售期,且无法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股票转让。为解决上述问题,纾困基金积极探索以过桥贷款、受(收)益权转让、期权等新方式,向大股东提供限售期以内的过渡方案,缓解被纾困对象的资金压力。基金管理人国盛资本向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了增加投资范围的申请,目前尚未得到批准。后续国盛资本将进一步与协会沟通,力争增加纾困基金的投资范围。

3、会同有关部门,支持纾困基金开展业务模式创新和争取税收优惠。市国资委将会同市金融局,支持纾困基金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创新业务模式、增加投资范围。市国资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开展调研,将税收优惠等需求向国家相关部委报告,为国家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依据和信息储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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