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2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2023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部署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相关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任务信息公开。一是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浦东新区引领区、五个新城建设、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信息。二是深化央地协同发展及长三角地区国资国企合作,推动企业加强与对口合作地区的交流互动相关信息。三是推动上海国资国企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行动,推进监管企业战略规划编制和战略分类管理、细化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制定新一轮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等信息。四是推进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老字号品牌发展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

(二)推进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22年度总体运行情况;二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调整、改革重组、名称变更、主业变化等有关信息;三是公开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本市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关信息;四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国有资产交易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公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六是公开监管企业2022年任期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和2022年度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七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信息;八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九是市国资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十是公开国资监管履职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

(三)落实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

(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在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效果评估和督促检查,加强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督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发挥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年报解读。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按照政务公开“五公开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

(二)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邮寄、归档等环节全程留痕,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针对性,落实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申请件全量备案。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沟通、便民解答和服务,推动公民和法人合理诉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三)做好政策文件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数据对接及全量备案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系统梳理上海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国资监管重点制度政策文件,并在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做好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公文,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四)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梳理国资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目录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做到及时更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尽量做到通俗易读。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三、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按期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推送和多元化解读。加强本市国资监管文件的多元化解读,做好政策文件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的回复和收集。依托“一网通办”专属网页,精准推送和企业群众创业办事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发布后多元化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和针对性解答。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完善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提升政民互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质效。针对公众热点关注的、询问比较多的问题,定期梳理热点问题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办好政府国资国企开放活动。市国资委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系统资源,拓宽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组织开展“上海国企开放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资国企开放活动,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走进国资、了解国资,更加支持国资国企发展。


四、加强工作监督和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上海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三)深化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一是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整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容衔接、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二是提高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务属性,打造上海国资为品牌的新媒体矩阵,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政务新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表


2023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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