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4-13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2022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数据对接及全量备案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系统梳理上海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整理形成涵盖上海市国资委出台国资监管重点制度文件并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发挥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年报解读,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公开各类信息。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针对性,落实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二、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应进行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偏差,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专属网页,精准推送和企业群众创业办事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开放“网上咨询”功能,对相关留言按答复时限进行答复。针对公众热点关注的、询问比较多的问题,定期梳理热点问题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按期发布上海市国资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上海市国资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围“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本市国资国资改革发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企开放日活动

三、深化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抓好目录体系建设。开展梳理国资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目录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做到及时更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二)推进办事服务工作成果运用。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尽量做到通俗易读。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四、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任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市国资委参与推进“三大任务”“一个平台”有关信息。做好市属国企服务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进市属国企积极投入五个新城建设及设立上海市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支持“三大任务”的进展情况。二是公开市国资委在创新驱动发展、数字化转型、推进本市国有企业重振老字号品牌等方面的有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

(二)推进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21年度总体运行情况;二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调整、改革重组、名称变更、主业变化等有关信息;三是公开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本市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信息;四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国有资产交易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公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六是公开监管企业2021年任期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和2021年度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七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信息;八是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九是市国资委2022年度重大决策目录、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十是公开国资监管履职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

(三)落实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国资委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

(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在企业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信息公开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进行处理和限期整改。

(五)常态落实本市国资国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发布《关于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二是准确发布监管企业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

五、深化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维护,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

(二)提高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打造以“上海国资”为品牌的新媒体矩阵,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功能。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六、强化工作保障和落实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上海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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