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规创〔2026〕84号
市国资委关于报送创新发展工作2025年度总结和2026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请各监管企业报送创新发展工作2025年度总结和2026年度计划,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要求
此次报送范围涵盖集团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或者虽未合并报表但有实际控制力的各下属企业,填报内容包括文字材料和相应表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结和计划
请对2025年创新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2026年创新发展工作计划指标,填报《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表》,填报数据与“国资信息收集平台”填报的创新发展情况表口径一致,同时测算2026年度创新投入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2025年创新发展工作情况总结及2026年创新发展工作计划》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战略制定与实施、创新资源投入、创新人才支撑、重大创新项目、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商业模式创新、创新责任传导机制建设、创新重大进展、创新创业氛围营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
(二)重点(培育)创新企业情况
在下属合并报表以及虽未合并但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范围内选择若干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创新企业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培育创新企业,填报《重点(培育)创新企业情况表》。根据企业管理层级的实际情况,在二、三、四级次企业中选择,原则上每个集团合计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拟申报科创层的子企业应当纳入填报范围。选择条件如下:
重点创新企业:1.科创层子企业;2.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本市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符合集团主业发展方向(属于三大先导产业请纳入并注明细分领域);3.行业内具有优势和领先地位,近年来经营业绩良好,二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一般不低于10亿元,三级及以下公司可适当放宽;4.研发投入大于行业平均水平,有核心人才团队及关键技术。
培育创新企业:1.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本市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符合集团主业发展方向;2.以追求行业内领先地位为目标,未来一段时间内可处于行业领先位置;3.研发投入大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及关键技术。
(三)重大项目情况
对创新发展重大项目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关键核心领域布局的重大项目,并对2025年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发展项目,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意义、取得的重大突破、已申请及获得的知识产权、获得的各种奖励、带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并按说明填写《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情况表》和《2025年度重大创新发展项目计划表》。对于意义重大、代表性强的典型案例请提供单篇文字材料。
(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情况
梳理市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情况,包括资金投入总体情况、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分布、人才布局、投向地域分布、主要投向领域及类型、依托载体及合作需求等方面情况,并按照要求填写《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情况表》。请在表中注明企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需求,我委将汇总梳理后适时对外发布,开展项目“揭榜挂帅”。
(五)数字化转型情况
梳理市属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和人员、数据生产要素、智能工厂建设、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场景打造等方面情况,并按照要求填写《数字化转型情况表》。同时,针对企业AI大模型的场景应用及二次开发情况,选填《上海市属国企AI大模型应用开发情况表》。
二、数据来源
2025年的实际数据,时点资料请填写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时期资料请填写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数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应采自当年合并后的年度决算报表。
三、时间节点和报送方式
本次报送采用“市国资系统企业服务大厅”线上填报方式进行,所有表格均在线上进行填报,文字材料《2025年创新发展工作情况总结及2026年创新发展工作计划》以word和pdf(正式盖章版扫描)形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请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员(具体填报联系人)并填写回执,待有关情况汇总梳理并与财务系统数据复核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
注:《线上填报操作手册》、填报表格模板(数据收集完毕后可直接导入系统)以及数据填报口径等相关文件请到市国资委门户网站(www.gzw.sh.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回 执
集团名称:
| 填报人员姓名 |
部门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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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集团请确定1名填报人员负责具体填报及联系沟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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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4月3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填报人员信息。
联系人:雷静琦 电话:021-23300237
林 俊 电话:021-26027700
刘焕静 电话:021-23115773
技术支持 电话:021-31860021
电子邮箱:jqlei@sicc.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