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部分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根据《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及相关规定,上海市国资委拟对8家监管企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含财务评价、内控测评,以下简称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及1家监管企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进行轮换选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标的

  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标的: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集体经济合作联社、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标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三、委托事项与递交物

  (一)对下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或复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或专项复核报告。其中,市国资委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集团的审计业务量不低于50%;审计业务量暂时达不到要求的,应对参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复核,审计与复核业务量合计不低于50%。

  1、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年度主要财务决算报表。另,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须另出具存续企业年度模拟合并审计报告。

  2、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

  (1)合并及母公司其他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报表附注数据。另,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须另出具存续企业专项复核报告;

  (2)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财务核销情况;

  (3)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

  (4)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年度执行情况;

  (5)其他市国资委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通知等明确的专项情况

  (二)对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并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按照市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确定测评企业和流程,对基本关键控制点实施测试,并提出行业及新业务关键控制点并实施测试,核实上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市国资委选聘事务所须复核、汇总各参审事务所的内控测试结果。

  (三)对企业开展财务评价并出具财务评价书。

  四、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介机构应在市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审计服务库内。

  2、中介机构应符合《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中“第七条 基本要求”及“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且未涉及该办法中“第三十三条(拓展约束)”的限制情形。

  3、原财务决算审计主审所回避。

  (二)与被审计企业相关的其他要求

  9家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其他要求(附件1)。

  (三)团队保证

承接业务后,在未来五年内能保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项目主审以及签字会计师等主要人员稳定,且审计团队人员组成不发生较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注册会计师发生变动等。

  (四)保密要求

  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能够严格保密,未经被审计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五、选聘程序

  1、通过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标文件(附件2、3);

  3、市国资委审核确认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并告知项目标的费用;

  4、市国资委组织应标事务所进行随机抽签并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5、发中标通知书,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

  六、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请于2021年10月21日(周四)上午11:00前送交公告人。

  送交地址:市国资系统企业服务大厅(上海市徐汇区桂菁路15号3号楼1楼)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1:30  13:30-17:00

  联 系 人:杨晓哲  54186031  18918203675

 

  附件1:9家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其他要求

  附件2:应标材料要求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市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