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综合〔2021〕165

 

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防台

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和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汛防台工作决策部署,现就切实做好市国资委系统2021年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实防汛责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本市汛期将呈现降水总量偏多,梅雨量略多,影响台风多,高温日数略多的特点。防汛防台事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抓好防汛防台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防汛防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最不利情况、着眼最恶劣天气、防范最极端事件、做好最充分准备,落实企业防汛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晰各级防汛责任,把责任措施细化实化到防、抗、救全过程各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全力做到责任压实、作风扎实、工作落实。

二、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抓好防汛备汛

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四早五最工作方法(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严格抓部署、抓落实,突出字抓备汛,做到早安排、早准备、早部署,合理调配人员、经费和装备,确保各项基础工作落细落实。

要围绕本市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活动,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清晰、措施明确,增强可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要做到防汛队伍、防汛物资双建设、双落实。注重提高基层防汛干部业务能力,不断加强防汛队伍建设,高效落实防汛抗旱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做好储备管理,定期清查维护,优化布局、保质保量,确保需要的时候拿得出、用得上;要不断提高智慧防汛水平,努力实现一网统管”“一键指挥,坚持系统思考、整体规划、联动创新,不断提升预警预判、指挥调度、上传下达、协同会商、应急处置效能,全面提升防汛管理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工作理念,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办法》,结合本单位的风险等级和防控实际,按照防汛检查六不放过要求(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隐患排查和防汛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即知即改、不留死角,及时高效开展应急处置。要重点围绕在建工地、轨道交通、下立交、高架匝道、老旧小区、河道筑坝、店招店牌、建筑幕墙、低标圩区、管道封堵等薄弱环节,认真制定防汛防台检查工作方案。涉及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第十届花博会”“第四届进博会”等重要活动保障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专项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防范措施严格到位。

基础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防汛组织是否健全、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备、合理、有效,相关人员是否熟悉;防汛物资是否充沛,防汛抢险队伍是否建立,各项防汛保障措施是否落实;以往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彻底整改;防汛值班制度是否建立,人员值守是否安排妥当,联络通讯是否畅通等。

现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危房简屋、店招、广告牌、玻璃幕墙、地下空间、易积水点、安全用电、建筑工地、代管农田以及海塘、防汛墙、水闸、泵站、河道、排水管道等防汛相关设施。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要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好专项检查沿海、沿江、沿河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海塘、防汛墙、各类防潮闸门的日巡查及维护保养,并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定期检查。

四、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汛期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要健全完善防汛防台信息通讯网络,注意接收预警预报信息和上级相关指令,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基层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市防汛指挥部、市国资委应急管理短信、微信平台发布预警信号和工作指令,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进岗到位,确保责任到位、指令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通力协作,及时掌握防汛工作动态,提升联动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信息和事故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一旦发生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向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年度防汛防台工作总结报市国资委。

特此通知。

 

附件:市国资委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1年版)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8

 

 

 

市国资委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21年版)

 

一、编制目的

市国资委系统企业量多面广,涉及工业、农业、商业、建设、水务、交通、能源、外贸等领域,沿江沿海沿河(湖)单位多,岸线长,防汛防台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五、组织机构

市国资委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宣传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综合协调处负责同志担任,日常工作由综合协调处负责。各监管企业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

六、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防汛指挥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负责与市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日常联系和协调。

3、指导督促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防汛防台有关决定、专项工作部署和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4、负责收集、整理、传递监管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重要信息;定期分析研究防汛防台形势;及时反馈防汛防台动态。

5、按时参加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监管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6、向委领导汇报市防汛指挥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国资委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做好本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小结、经验总结和报表上报等工作。

七、预防与预警

1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

督促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指挥机构,配齐、配强防汛防台工作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责任体系。

2开展防汛防台安全督查

进入汛期前,部署、指导和督促各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切实做到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督查重点为:

1)海塘、江堤、防汛墙、水闸泵站。重点检查日常巡查制度、险工险段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墙体、设施设备养护运行情况。

2)排水设施。重点检查排水泵站、排水设施运行、疏通和养护情况。

3)地下空间设施。重点检查各类地下空间、下立交、隧道防雨水、潮水倒灌及排水措施落实情况。

4)高空构筑物及设施。重点检查高空构筑物、店招、广告牌、塔吊、脚手架和玻璃幕墙等方面的防风加固情况。

5)在建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工地防汛措施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检查工棚加固情况,以及工地对周边地区防汛排水的影响。

6)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重点检查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情况,确保随时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3完善防汛防台预案

根据汛期的气候特点,督促各监管企业认真总结以往防汛防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从实战需要出发,突出重要场所、重要部位,抓住信息传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三个环节,组织必要的演练。沿海单位主要演练抗击台风正面袭击和人员撤离;沿江沿河单位主要演练抵御防汛墙遭受高潮位冲击出现管涌或缺口;地下空间和仓库主要演练应对暴雨进水和突发性水淹,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防汛抢险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反应及时、处置有力。

4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信息通讯网络,进一步扩大信息通讯网的范围,充分发挥气象短信平台作用,注意接收预警预报信息。汛期督促各监管企业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信息和事故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及时向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受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防汛防台应急管理实施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黄、橙、红四色表示。

八、应急响应

本市出现台风、暴雨、雷雨和大风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指令,市国资委及各监管企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有关领导和防汛人员按时进岗到位,加强值班,并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国资委信息沟通。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1级应急响应(蓝色)

当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视情启动蓝色应急响应行动时,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变化,检查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视情组织开展抢险和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国资委报告。

2III级响应(黄色)

当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视情启动黄色III级应急响应行动时,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防汛防台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变化,检查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户外作业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国资委报告。

3级响应(橙色)

当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视情启动橙色应急响应行动时,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防汛防台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防汛防台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变化,进一步检查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户外作业单位应停止作业。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及时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向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国资委报告。

4级响应(红色)

当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视情启动红色应急响应行动时,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市国资委和各监管企业主要领导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变化,亲自布置、指导、协调本系统、本单位防台防汛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应急防范措施。户外作业单位停止作业,除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可临时采取停产、停工、停业措施;一旦出现险情或灾难,应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防汛防台联系人:陈浩  韩伟  徐建勋

电话:23115906  23116980  23115895  

传真:23115905

夜间值班电话:23115837            

夜间传真:6326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