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综合2020395

 

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近期,市安委会印发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逐级压实责任,按照《通知》明确的部署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三个阶段的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紧盯重点难点,全力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制订完善治理重点方案和工作举措,加强指挥调度,加大对火灾高危场所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一)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按标准完成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三是深化厂房仓库消防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部署开展厂房仓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既存厂房仓库、规模型冷库等消防安全隐患,紧盯各类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实施动火作业、消防设施损坏缺失、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按照消防规范标准,彻底整改落实;四是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2021年3月底前,相关单位要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全员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店铺单元网格化管理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制度;五是提升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轨道交通和城市公交等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站点疏散救援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修订完善疏散救援预案,开展实战预案演练;六是加强化工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全面开展涉及化工领域相关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和公示主要危险源,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份清单”。

(二)严格防范超大型城市消防安全重大突出风险

一是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加强对员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火灾防范宣传。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继续紧盯生产、销售、使用三大环节,严厉查处销售企业违规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外卖、快递骑手等高频使用人群“人店同屋”,以及宿舍“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项目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三是强化涉及城市保障领域的消防安全管控。进一步强化对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站等大客流集中地、烟花爆竹储存和运输、展览展示场馆、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涉及城市安全运行领域的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改,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全力推进重点时间节点消防保障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消防安全管控。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错时制零点夜查行动,重点对节庆活动场所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要生产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力度。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功经验,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二是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跟踪督改、一抓到底,结合属地政府“美丽家园”“光明工程”建设,彻底整治企业出租场所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三是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2020年底前,组织企业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问题。

三、加强宣教培训,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和冬春火灾防范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及时向企业员工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认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化企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操性,加强消防演练和物资储备,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火灾突发事件和险情。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市安委办、市消防救援总队和市国资委。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纳入市安委会办公室考核的企业,报送市国资委的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20〕12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