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信息来源:

沪国资委综合﹝2020﹞375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当前,第三届“进博会”刚刚闭幕,各行业、各单位也在全力拼搏,奋战年度工作目标,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安全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持续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后,历来是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高发易发阶段,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安全管控措施。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从目标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响应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管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管理重心前移,抓源头治理,重点在标准制订、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让每项工作都有执行的标准。督促参建各方职责落实及分级管控措施,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应严格落实并切实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重点落实各层级,特别是基层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作业辨识清单,建立施工方案编制交底、技术验收、现场监管、应急保障等阶段的针对性管理制度和流程要求,强调令行禁止,健全预警机制,为有序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发挥保障作用。要针对工程建设重大安全风险,特别是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旧房改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深、难工程,以及深基坑、高支模排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强调要进行现场踏勘、依规施工,明确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组编制、应急处置、审批流程及现场交底、实时监管等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流程符合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落实对应管理措施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针对性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细化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方案,重点针对传统建设工程涉及的危大工程施工和易燃易爆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厂房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环境工程等,建立安全检查标准,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范围;要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方案的制定、审批、交底、实施过程的管控,强化现场实时监管,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负责,确保施工安全;要针对双休日、节假日、夜间施工等非正常时段现场作业,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总结分析检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管理对策措施

4、加强分包和劳务管理,确保现场施工依法依规进行

进一步完善分包单位的准入门槛,统一现场管理标准和要求,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严格审核分包商资质和安全许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安全总交底,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求的交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界面和责任范围;建立和完善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定期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分包商“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惩戒。

严格审核进场作业劳务人员的相关条件,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用工年龄限制、签订劳动合同、持证上岗、体检合格,并经过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交底;进场后应及时进行实名制登录,并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控人员超龄、个人防护不到位、 “三违”行为等问题。

5、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不断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加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迅速、上下联动体系,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预案,明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分工、现场抢险流程等细节;针对各类重大风险,配备完善抢险队伍、装备、物资,明确抢险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通过日常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到技术精干、行动迅速。

二、强化消防综合整治,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上海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冬季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和隐患。

重点针对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消防安全风险进行专项整治: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和装修;(2)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或缺失;(3)疏散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4)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6)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用途;(7)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8)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9)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针对以上消防安全风险,实行以常态化日常基础管理为标准的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管控主体责任意识,推进管理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觉,持续紧盯“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关节点,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海市秋冬季新冠肺炎工作方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抓紧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严格闭环管理,坚持人、物同防,强化口岸联防联控

涉及冷链行业相关领域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和上海市联防联控机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有关规定和指南要求,根据“全面消杀、严防输入、部门协作、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认真执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要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科学应对、精准施策、高效处置,把疫情防线筑得更牢、织得更密,全力构筑起个人防护、主动检测、哨点监测、流调追踪、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严密防控链。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险情时,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险情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督促重点岗位进一步完善和熟悉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启动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市有关部门和市国资委,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