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委办[2007]323号)、《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11修订)等规定,市国资委拟定于近期对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随机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审计项目标的
此次随机选聘工作设1个标的,具体如下:
标的一: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内控测试工作、财务评价工作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合并资产总额4830.86亿元,合并范围内企业共计225户。合并范围内有上市公司。
三、标的费用
将参考参与选聘中介机构的市场平均报价、同一项目历史报价以及行业指导价格等确定标的费用,并在选聘抽签之前告之各参选中介机构。
四、审计项目内容及递交物
1、对企业开展决算审计并出具集团合并和本部审计报告(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集团的审计业务量不低于50%;审计业务量暂时达不到要求的,应对参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复核,审计与复核业务量合计不低于50%)。
2、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报表附注数据进行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财务核销进行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对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
3、对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并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4、对企业开展财务评价并出具财务评价书。
五、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1、中介机构主要资质条件
(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在上海注册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40名(截止投标日);
(3)近3年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国资监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并具有公共服务类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经验;
(4)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5)近3年内没有因承担的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处以警示、终止业务约定等处理的;近3年内没有因国有企业审计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近3年没有因涉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执行部分业务资格以上行政处罚的;截止投标日未处于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执行与拟参与选聘相关业务或全部业务阶段的;派出的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无刑事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且不在市国资委黑名单库内等;
(6)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
2、专业人员资格要求
(1)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近3年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国资监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担任项目主审;
(2)其他专业人员需具有较高审计业务能力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从业经验,并参加过国有企业审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市国资委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通知》以及《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11修订)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保密要求
相关中介机构应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被检查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八、回避要求
相关中介机构与审计项目涉及企业集团不存在须回避的利益关系、近3年内没有承接与审计项目存在相互核对印证的业务。
九、选聘程序
1、通过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市国资委通过网上公告标的费用,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应标。
4、市国资委组织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5、发中标通知书,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签定业务约定书。
十、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请于2019年10月18日(周五)下午5:00前送交公告人。
送交地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515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贾宁
电话:23115722
附件:一、承诺函
二、应标材料拟写要求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