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产权处)

发布日期:2022-02-1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企业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流转、处置等的制度规范并指导和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审核,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承担本市国有产权交易场所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张福军

  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焦晓婷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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