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发展处(金融处)

发布日期:2022-02-1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拟订促进所监管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承担所监管企业有关金融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金融类业务的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


  金融企业发展处副处长:毛晓薇、严辉(挂职)

  电话:23111111转

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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