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03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监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出台本《办法》。《办法》共5章,26条,包括总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各级独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的主责主业管理及监督活动

三、主责、主业、非主业是什么?

主责是指监管企业的战略定位、重要使命、核心功能和重大责任。主业是指监管企业按照主责要求开展,并经市国资委核定的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四、市国资委的监管职责是什么?

市国资委履行主责主业监管职责,包括

依法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监督管理体系,明确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规范,完善主责主业全过程管理机制。

开展监管企业主责主业核定和调整。

(三)组织实施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情况监测评价。

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体系围绕主责主业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相关的其他监管职责。

五、监管企业的主体职责是什么?

监管企业履行主责主业管理的主体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企业主责主业管体系,对所属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的主业管理

(二)提出监管企业主责主业核定和调整申请

(三)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科学对标,定期监测评估主责主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情况,及时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安排。

(四)完善主责主业与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预算、考核评价等联动机制,对存量业务实施专业化整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五)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主责主业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监管企业主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批复同意的组建方案,市国资委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企业提出的要求等确定

监管企业主业根据主责确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管企业围绕国家和我市战略发展导向和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立足自身功能定位、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求,优选具有较高战略意义或具备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能够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业务作为主业。

(二)主业名称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等相关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体现企业经营业务特征,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业务可适当归类。

(三)主业分为核心业务培育业务类,原则上核心业务不超过3个培育业务不超过2个。

核心业务是指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展能力较强,能够实现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业务。除主责直接明确的核心业务外,单个核心业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投资资产规模或在岗职工等主要指标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原则上至少有一项近三年平均不低于20%。

培育业务是指与核心业务所处行业有相关性,适应创新转型升级、探索新增长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需要,有一定发展基础,但有关经营指标未达到核心业务标准的业务。优先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业务列为培育业务。

非主业包括支撑业务和其他非主业。

支撑业务是指为主责主业提供稳定现金流平衡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必要配套的业务,支撑业务原则上不超过2个。

其他非主业是指对主责主业的发展不具备支撑作用,拟退出的业务。

七、主责主业的核定程序是什么?

 主责的核定程序:已设立的监管企业,按照市国资委要求提出主责建议,市国资委组织研究后,按程序确定企业主责。新组建或者重组的监管企业,应当在其组建或者重组方案中明确主责。

主业的核定程序:监管企业向市国资委提出预申报;市国资委组织开展研究论证,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监管企业监管企业根据市国资委意见修改完善,履行董事会等相关决策程序正式报送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按程序审核批准监管企业主业,并予以公布。

八、主责主业如何实施动态调整?

主责由市国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程序进行调整。

主业由市国资委要求或者由监管企业申请进行调整。市国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需要,可要求监管企业调整主业。监管企业因重大产业变革、资产重组等情况,认为确有必要调整主业的,经论证后按程序申请调整

核心业务经核定后原则上在年任期内保持稳定。培育业务培育期原则上为3-5年,在培育期内实现预期发展目标、达到核定标准的,可调整为核心业务;未达到预期发展目标或者不再具备培育条件的监管企业应当重新进行论证研究,向市国资委提出继续培育或者调整退出的建议。

拟退出的核心业务或不再培育的产业调整为非主业。市国资委视情况可将支撑业务调整为其他非主业。

九、主责主业全链条管理机制是什么?

战略规划方面,监管企业依据核定的主责主业,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投资创新方面,监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开展投资和科技创新活动,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加快培育业务发展。改革重组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内部资源专业化整合。日常管控方面,监管企业应强化主责主业经营日常管控,并结合战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对主责主业实施动态监测、对标分析和竞争力评价评价分析方面,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评价分析体系,围绕重要产业、重点子企业发展情况,加强监管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监测、跟踪管理和统计分析。考核分配方面,市国资委依据主责主业,分类分企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相关稿件: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