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沪国资委法规〔2023〕153号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2023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三年,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法宣办〔2023〕9号)的具体部署,并结合《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沪国资委法规〔2021〕290号)(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安排要求,市国资委决定对各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八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工作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着力打造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普法工作大格局,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内容

《“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宪法、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法规等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媒体公益普法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依法治理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

2023年7月至10月

(二)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7月上旬,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自查。7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推进“八五”普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工作特色及工作成果,注意搜集整理“八五”期间的普法成果资料,如音像、视频、图片资料等;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兴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制约普法工作有效开展的难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改进措施清单。7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上报市国资委普法办。

3组织检查。7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国资委将联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纠纷委员会部分代表组成评估检查小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市检查组到企业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中期评估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部署。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检查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群众对“八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要根据《“八五”普法规划》以及相关配套实施文件确立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要着眼工作实际,将集中检查与日常动态情况相结合,深入掌握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力戒形式主义。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创新宣传载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八五”普法以来本单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和成果,宣传各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详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形成有效的整改举措,以查促改,切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真正落实见效。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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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征宇                2311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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