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7 信息来源:有效

沪国资委规划[2012]300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各委管单位: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12-7)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有企业是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主力军。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强化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支撑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战略目标,打造企业技术创新的引擎

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目标,强化“引”、“逼”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到“十二五”末,市属国有企业基本建立起符合产业技术创新规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创新体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市属国有企业市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超过170家。企业集团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左右,逐步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

二、落实创新职责,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是技术创新的责任主体。要跟踪研究企业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目标市场产品创新需求,提升技术创新战略,明确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创新重点和中长期目标。要滚动实施技术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技术创新战略目标顺利实现。要围绕建立自主技术体系和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等战略重点,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强研发管控,提高创新整体效能。要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研发投入持续增长。要积极对接争取一批国家和上海的重大专项,跟踪研究开发一批储备项目,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骨干企业。要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每年在国资收益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主业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促进企业内涵式发展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有利于提升主业能级的技术创新资源收购项目、自主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

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技术和产品,在市属国有企业内率先进行示范应用。

四、实施资源集聚,优化企业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链

加大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快退出非主业和缺乏竞争优势的行业领域,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进一步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支持企业收购兼并境内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统筹市属国有企业内各类创新资源,优化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技术先进,产业链优势明显的创新型骨干企业。

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五、强化考核导向,深化研发投入视同考核利润政策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在企业集团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根据产业类、科研类、投资类和公益类等不同类型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特点,实施分类考核。探索建立科研投入后评估机制,科学评价企业研发投入的力度和效果。

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作利润的考核措施。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家和上海重大专项、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化等项目,在项目自筹研发费用超过支持资金时,支持资金和自筹研发费用可一并视作利润。研究制定服务业企业的研发等相关费用视作利润的政策。研究制定企业收购创新资源、并购海外研发中心所发生的费用视作利润的政策。

六、加大激励力度,激发科技和经营管理人员创新潜能

落实《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鼓励示范区外企业采取股权出售、分红激励、绩效奖励、增值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入股、创新项目收益提成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加大科技骨干、创新团队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的创新激励力度,积极争取享受有关配套政策。对完成国家重点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以上的企业负责人给予特别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业化成效明显的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物实施奖励。

七、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鼓励大胆创新、宽容失败。遵循产业技术创新规律,探索企业技术创新的长周期评价考核机制,鼓励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人员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加强国企创新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卧薪尝胆、百折不挠的技术创新精神。

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深入实施技术人才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优秀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科研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

鼓励国有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企业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发挥国资的引导与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建立完善国有创投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探索国有创投企业投资进入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国有创投企业投资退出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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