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在外人员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1-01-13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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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   2021年1月13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境外中资企业、机构、

在外人员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

 

各监管企业:

2021年春节将至,为统筹做好市国资委系统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在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度过祥和、稳定、安全的节日,切实保障企业在外经营有序、人员健康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由企业境内总部牵头、境外企业和项目分包方组成的境内外一体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办事、处置果断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到位,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感染、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各监管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我国和项目所在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境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增强防范意识,注重社会责任,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项目所在地政府、卫生防疫等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保障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严抓疫情防控。各监管企业要密切关注境外所在地疫情形势变化和防疫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海外(境外)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海外安全常识手册(2020新版)》等工作指引要求,加强人、物同防,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关爱境外员工和国内家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安全教育和个人防护培训,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各监管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文件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境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综合﹝2020﹞377号)要求,根据境外疫情防控和安全形势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我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报告,服从我使(领)馆前方指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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