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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长宁区国有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1-07-05 信息来源:

5月中旬,根据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在区国资系统全面部署开展了“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工贸行业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要求所有集团及其下级公司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主要查找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助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走深走实。目前100余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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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精准化治理,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29日上午,区国资委和区应急局在区政府302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长宁区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会。各区管企业(集团)分管领导、联络员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安全干部,共计140余人参加。区应急局工贸危化监管科结合前期企业自查情况、实际案例和执法检查要求,深入细致解读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和具体要求。下一步,区应急局会同区国资委将对区属企业进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地检查。

紧接着召开长宁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半年工作会议,各企业(集团)结合各自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了汇报交流。区国资委分管领导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红线,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一红线;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五早四最”。坚持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各类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到位”。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各企业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好长宁城区安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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