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5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以法治引领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理解并将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研究部署国资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系统企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国企法治讲座,持续推动国资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本市国资监管立法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立法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十五五规划制定以及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公司治理评价办法、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等出台。研究推动年度国资监管文件立改废、权责清单、监管企业章程指引、合规指南等法治专项工作。积极推动法治人才培养,指导监管企业配齐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制定履职目录。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实施机关机构改革,统筹优化职能配置,有效提升国资监管能级水平。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依规对200多项议题进行集体决策。注重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指导监管企业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审核批复企业章程。依法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规范履职制度机制,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

(二)加强权利制约和监督。开展国资监管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年度国资监管文件立改废计划。严格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工作流程,促进立法、决策质量提升。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文件,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简易修改。开展“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梳理,动态调整“三张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指导1项重大决策事项履行规范程序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布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1件。

(三)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推动《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系统性健全国资国企改革制度安排,强化政策制定的法律论证,推动出台主责主业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能力提升方案等文件。截至2025年底,市国资委现行有效国资监管文件166件,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深化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发挥法治营商环境共同体作用。

(四)深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24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4版)》《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等。加强企业案件管理,完成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报告,指导企业加强多元解纷,以案促管。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出台国际化经营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指导意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首批上海企业海外投资评估国别指引。

(五)加强全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以法治宣传为主题,开展第六轮“法治体检”工作,汇编优秀案例。积极发动监管企业运用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宣传,组织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各类法宣活动。与相关委办成功举办第九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定期举办法治国企讲座,编制《上海国资国企法治动态》以及季度法律法规精选和摘编

总结回顾全年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地方国资监管立法推动力度还不够;适应国资国企改革需要和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的法治保障还不够有力;推进法治融入企业经营全过程,以法治防范应对风险挑战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思践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国企法治讲座的重要内容,推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国企建设的生动实践。推动完善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二)以法治服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上海国资监管地方立法。结合新一轮改革目标,持续做好现有国资监管制度立改废工作,形成政策法规汇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开展外聘法律顾问换届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持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经营管理的透明度,积极研判和回应涉及国企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推动法治国企建设。谋划新一轮法治国企建设工作,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推动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述法整改督导评价一体化,推动述法工作向重点子企业延伸。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合规指南的制订或修订,开展合同类纠纷法治体检。推动企业落实案件纠纷管理办法,推进案件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多元化解案件纠纷。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国际化经营法律合规管理防范各项措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导企业加强技术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以全方位法治宣传为重点,坚持加强人才培养。制订出台“九五”普法规划并开展宣贯。结合宪法宣传周,与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第十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结合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督促企业建立法治宣传培训常态化机制,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基层企业,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总法律顾问专职化率,完善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履职清单制度,扩大公司律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