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责和年度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相关制度,加大制度供给,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署,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同步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国企建设。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班、读书班、处室联学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部署,以及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学习,持续推动全体机关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制订《市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学法常态化。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新进公务员培训等各种形式,不断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覆盖面。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我委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法治政府和法治国企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并加大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力度,通过主任办公会议、法治国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听取法治建设专题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国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开展了主要负责人首次党委会年度专题述法,推进稳增长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上海国资监管立法课题研究,推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1.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完成《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做好市区两级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快上海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多项监管职能实现“线上监管”。加强“一网通办”、企业服务大厅建设,完善办事指南,让企业办事更便捷高效。
2.持续加强依法履职制度供给。积极推动上海国资监管立法,与市人大预算工委、上海国资研究院等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兄弟省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市属企业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完成地方国资监管立法调研课题和立法草案。协同浦东新区国资委推动浦东新区国资监管立法工作。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和浦东新区国资监管若干规定均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国资监管文件制定管理。编制市国资委2023年度文件立改废计划,累计完成14件制定项目,3件修改项目,7件废止项目。同时,编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2022版)》。
3.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维护国资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号等多种渠道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7”制度体系要求,对纳入年度市政府的1项重大行政决策及我委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五大程序,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完成我委外聘法律顾问新一轮选聘工作,完善六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年内2次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发表意见,多次参加专题会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决策把关、文件审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4.持续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根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相关制度。参与五起以市国资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分管委领导亲自出席庭审,出庭率100%。目前,相关案件我委均胜诉。
5.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机制。作为上海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成员,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开展知识产权合作,在系统内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特派员工作试点,创建一批示范站点。与市司法局等搭建工作平台,积极支持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加强法律顾问能力培训,推进职业岗位等级评审等工作。
6.持续加强非诉讼争议解决工作。落实《上海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有关鼓励国企调解条款,制定《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案件纠纷和解调解操作指引》,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企业通过调解解决法律纠纷。积极发挥监管企业法律纠纷研究委员会作用,有效推动企业间法律纠纷和解调解,和解、调解比例均有明显提高。
(四)深入指导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制定下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二)(并购重组、涉外经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履职目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人才培养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持续推动监管企业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和合规负责人设置,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设置率已达85%。开展监管企业第四轮法治体检(重大败诉案件和风险事件),编印《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风险防控案例汇编》。开展企业优秀合同及优秀制度评选。
(五)扎实做好全系统普法宣传工作
全面落实委“八五”普法规划,高站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深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举办《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实务》等12期法治国企线上线下培训会。积极发动各监管企业在多个公众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地铁“上海国企法治展示屏”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圆满完成与市法宣办、市经信委等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10家监管企业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数名列第一。
回顾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国资监管文件后评估机制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法治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市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着力强化法治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推进国资国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巩固和推进市国资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健全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开展季度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委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制定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拓展学习方式,通过中心组学习、法治大讲堂、处室联学等方式,系统开展学习,帮助机关干部提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和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可视化,在法治国企建设中形成具体的、典型的生动案例。
(二)推进上海国资监管立法,健全制度体系
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等单位沟通,按照立法计划推进上海地方国资监管立法。落实立法三年规划,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编制年度立改废计划,修订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建立较为完备的上海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开展首次市国资委外聘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持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经营管理的透明度,积极研判和回应涉及国企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CPTPP、DEPA等贸易协定对上海国企的影响和应对课题研究等。
(三)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各领域工作
推动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委会专题述法工作并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报告,压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企业制定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履职目录。对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上海法治国企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中期调研督导,持续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结合上海国企实际,修订完善监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落实案件督办、协调制度,加强企业重大案件挽损率考核。针对巡视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对企业相关业务领域合规管理制度情况开展检查,制订新一批合规管理指南。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领域,开展第五轮监管企业法治体检,形成相关报告和案例。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案件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人才培养
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项目实施,结合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法治宣传培训常态化机制,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基层企业,进一步开展法律宣讲服务,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宪法宣传周,与相关委办共同举办第八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积极展示企业法治文化风采。以学习《公司法》等为主题,定期开展上海法治国企讲座,举办监管企业法治专题培训班。指导企业制定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完善高素质法治人才市场化选聘、管理和薪酬制度,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