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2022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责,不断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国资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国企建设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遵循。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2版),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和普法内容。重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内共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10余件。强化法治理论武装,组织和引导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物,并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专题培训、处室联学等形式,推动机关领导和干部学法常态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辅导解读,委领导亲自动员讲话并提要求,市国资系统千余人次参加培训。

(二)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1.全面提升履职效能。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并指导区国资委编制权责清单。编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2022年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维护国资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号等多种渠道,做好服务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任务、国资监管、国资国企防控新冠疫情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畅通“一网通办”、企业服务大厅渠道,完善办事指南,通过审批服务事项全覆盖、信息化,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让企业办事更便捷高效。

2.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积极推动上海国资监管立法,开展课题研究,《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纳入2023年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规范市国资委重大决策行为,今年纳入委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共1项,已落实合法性审查、决策后执行、评估与监督等程序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建立了委六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决策把关、文件审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两次邀请社会公众参与主任办公会议,对产权登记管理人工智能应用等开展讨论。此外,明确委政策法规处综合部门定位,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核工作,有效促进立法、决策质量不断提升。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强化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张贴宣传图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牢固树立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相关制度,分管委领导出庭参加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信息公开复议案件庭审,出庭率达100%。会同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财政局等部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4.统筹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制《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2022版)》,指导企业加强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劳务分包、关联交易等四个领域合规管理。加强案件管理,建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和督办制度,扩大重大案件挽回损失率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完成公司纠纷等2个专题的企业法治体检,推进境外恶性竞争专项整治工作,并督促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完善法治国企体系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开展矛盾纠纷排摸,下发系列工作提示等,指导企业稳妥处理涉方舱建设及“三保人员”突出矛盾纠纷。

(三)持续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

1.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国资委“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举办1期法治专题培训、12期法治国企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修订、融资性贸易纠纷、疫情期间合同、工程、投资等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等进行专业培训解读。积极发动各监管企业在多个公众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地铁“上海国企法治展示屏”正式启用。第六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成功举办,系统企业荣获多项奖项,创历年最好成绩。市国资委普法办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市国资委今年被评为普法优秀单位、2021年度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优秀单位和领导带头普法优秀单位。

2.推进企业纠纷化解。落实《上海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有关鼓励国企调解条款,推动企业通过调解解决法律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发挥监管企业法律纠纷研究委员会作用,有效推动多起企业间法律纠纷和解,其中一起金额3高达亿元。

3.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法律顾问协会等单位共同搭建工作平台,积极支持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加强法律顾问能力培训,推进职业岗位等级评审等工作。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企业法治工作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

回顾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上海国资监管立法及后评估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适应国资国企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的法治保障能力还不够;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继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市国资委系统领导干部和法治队伍的必学必训内容,邀请市宣讲团成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系列培训,持续推进市国资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企各领域、全过程。

二是推进立法调研,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以及本市承担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支持浦东新区国资监管创新。加快本市国资监管立法进程,在立法课题的基础上,形成立法草案,争取作为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落实立法三年规划,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没清理,修改废止与中央精神不一致、与“管资本”要求不相符、妨碍国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上海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规范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经营管理的透明度,积极研判和回应涉及国企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关注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企。推动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联签制度和履职目录,谋划、指导企业今后三年的法治建设,重点加强重大案件管理、合规管理、涉外法治等工作,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分类修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和参股公司建议条款。以投资并购、涉外经营为重点,编制第二批合规管理系列指南。落实案件督办、协调制度,加强企业重大案件挽损率考核。加强与市高院、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等合作,搭建法治工作平台,健全重大政策落地、情况通报、政策会商、项目合作等机制,发挥法治营商环境共同体作用。发挥法律纠纷研究委员会作用,定期召开例会,对重大法律风险进行研讨。继续开展第四轮法治体检工作,编写《上海国企案例精选(2023版)》。落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制订《国企法律纠纷和解调解工作操作指引》。

四是拓展宣传阵地,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和实施,建立法治宣传培训常态化机制,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基层企业,进一步开展法律宣讲服务,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配合市法治文化节活动,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会同市相关部门继续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定期举办上海法治国企讲座等。指导企业制定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法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健全激励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完善高素质法治人才市场化选聘、管理和薪酬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国资监管立法、重大事项决策、诉讼复议案件应对等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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