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法规〔2021〕327号
关于成立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沪国资委法规〔2021〕2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推动落实《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康 杰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陈忠益 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主任
吴 佳 市国资委宣传处处长
富思渊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刘亦颖 市国资委人事处处长
钟可慰 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 浩 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市国资委“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钟可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市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递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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