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8 信息来源:

2018,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2018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相关要求,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推进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制度先行,依法推进国资监管

国资委坚持“管好资本、服务国企”的监管理念,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发《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立改废释机制。按照计划和清单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完成2018年度拟制定、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计划。结合大调研,形成《制度清单》。按照立法计划和制度清单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国有企业行为规范制度建设。二是根据监管企业不同类型和投资方向,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高负债率投资、金融企业投资并购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三是与市工商局共同建立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机制,简化优化流程,加强国资监管。四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坚持章程管理依法行使股东职权

 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出资人职责定位,将章程作为管理企业的主要抓手,推动监管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容错机制纳入公司章程。目前集团章程已全部确立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30家集团将容错条款纳入公司章程,走在全国的前列。一是完成《章程参考条款(国有参股股东权益保护)》文件从两方面着手:在《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基础上,通过将国资监管特殊规定纳入参股公司章程,以减少和避免股东之间今后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在《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关于章程部分条款可以自由约定的规定,对相关原则性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文件将作为企业在对外投资参股企业起草章程的参考。二是完成部分监管企业以及委托监管单位章程修改工作。

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规范决策程序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重要文件征求委法律顾问的意见参与各类文件意见征求20余件二是强化公开透明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发市国资委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三是做好专项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厅、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市府办公厅的要求,先后开展党内法规、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涉税文件、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涉机构改革、涉民企政策等多次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坚持学法普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宪法。组织各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上海法治国企讲座”和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法治讲堂(视频会议)。组织企业法务人员与国家电网上海公司交流案件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汇丰银行主办以“海外合规管理和投资风险”为主题的培训活动。二是完成并下发《2017年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出台《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三是联合市法宣办、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共同主办第二届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大赛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强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得到了各企业的热烈响应。经各企业努力,机场集团等十余家企业分获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及组织奖。

五、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调研。与市府法制办共同开展大调研,上海法治环境和企业法务工作问计于企业。参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国资委的调研项目。二是积极应诉做好相关行政诉讼的应诉、出庭工作国资委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行政复议4起案件均已结案,仅有一起行政复议未胜诉。

六、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结合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出台《上海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意见》。

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实践和企业情况,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第二十条“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及第二十一条“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求,拟制定《上海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意见》,着重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法治机构建设、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要求,出台相关举措

2进一步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机制,防控风险、减少国资损失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均呈上升趋势,部分国有企业往往因为案件处理不当,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于我委下属大部分国有企业而言,案件管理还处于“救火灭火”的初级阶段,亟待提高。

加强新形势下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研究,主要从正确认识企业法律纠纷、把握案件处理关键环节、解决案件处理重点问题、提升企业案件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拟对原有案件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或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同时,收集近年来企业重大案件,形成案例汇编,供企业参考。

3、推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一是配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四大品牌”建设,搭建交流平台做好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二是拟出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

4、继续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结合年内拟出台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业于明年上半年上报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企业设立合规机构、确定重点内容、完善合规体系、打造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

5、进一步做好前瞻性研究

对于投资运营公司、存续企业、托管企业、部分股权划转社保后企业的授权经营范围和方式以及公司章程做好前瞻性研究,进一步规范国资委行权内容和履职方式。

、其他工作安排

1、与相关委办共同筹备第三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

2、继续完善现有国资监管文件和两张清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和合法性审核工作

3与相关处室共同做好“一网通办”和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4、继续做好公司章程审核、公司公职律师、重大案件协调、行政复议诉讼、法务人员培训、调研课题撰写等日常工作。

5、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2019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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