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7 信息来源:

2017,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相关要求,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深入推进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现将国资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

国资委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坚持依法行权履职,积极推动放管服优化监管职能,努力实现激发企业活力、防止国资流失和创新监管方式的统一。

一是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清单管理。结合我委“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完善《市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试行)》和《市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细化优化履职事项、监管措施、履职法律依据以及职能处室分工,推动部分审批权下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坚持分类监管,按照出资监管关系,结合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特殊监管要求进行分类,形成两张清单2017版及配套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更好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坚持推进章程管理依法行使股东职权。2017,市国资委根据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监管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对国有独资公司单设一章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功能定位及职责任务等内容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发《公司章程参考案例(容错条款)》,27家企业将容错条款纳入公司章程走在全国的前列。联合市总工会共同推进职工民主管理,10余家企业修改章程,对职工民主管理条款和职工董事监事条款进行完善。

二、依法完善行权履职制度

国资委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要求,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改革部署,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制定改革配套文件。2017,市国资委聚焦“监管国资、服务国企”,先后制定了《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

二是加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以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1+N”文件为引领,以市政府文件清理要求(即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为标准,进一步清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两轮共废止规范性文件4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7件,重新制发并延长有效期规范性文件16件,印制完成上海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17版,以适应国资国企改革新形势新要求

目前,原国资办时期制发的文件基本废止,现行有效文件中一半以上为2013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出台后新制发或修订。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重要文件征求委法律顾问的意见。法律顾问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作用进一步发挥,2017共参与市政府相关委办及我委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20余件

三、依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国资委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严格依法行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群众路线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可行择优原则,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提出问题、拟定方案、科学论证、集体决策、组织实施的规范程序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依法监管工作重点难点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经公开选聘程序,并征求市法制办、市律协、法院、企业意见,选定6名市国资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建立市国资委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咨询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推进依法合规监管。

四、依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重视司法监督。2017,市国资委共接到行政案件1,积极参与诉讼。2017年接到司法建议1件,及时进行了回复反馈截至目前,市国资委无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资委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组织机构、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国资监管等信息。

、全面提法治思维和依法工作能力

国资委高度重视委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培养和依法监管能力的提升,把依法监管作为行权履职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方式。积极推动市公职律师制度试点,共有3名委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公职律师,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普法工作,把法律培训作为委机关干部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市律师协会原会长等法学专家为委机关干部授课。联合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共同主办首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积极组织企业集团参赛,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法规知识水平,此举在全国也属首例

切实保障依法行政

国资委高度重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党委书记、国资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将合法性审核纳入流程,全委上下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为国资改革国企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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