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 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区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202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4104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认真做好2024年度资产统计工作

单位充分认识做好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监管企业切实履行会计信息和统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地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工作一是督促监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会计法,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期初数调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二是督促监管企业认真执行新修改的统计法进一步规范增加值和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的核算统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资产统计数据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发挥资产统计提升管理水平、管控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按时报送资产统计报表

各汇总单位应于20253月15日前市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正式文件报送2024年度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纸质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为金额单位。

(二)2024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汇总数据电子文档。

(三)各汇总单位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2024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软件及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www.gzw.sh.gov.cn)下载。

汇总单位在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联系。

 

附件:1.2024年度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报表

2.2024年度企业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3.国有(集体)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联系人:财务评价处  金蕾      联系电话:23117148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19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5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