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市国资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6-21

报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上半年市国资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办公厅:

在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指导和关心下,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今年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部署和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委领导高度重视,对办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规范办理工作机制,承办处室和人员主动与代表和委员加强沟通,倾听民声征求意见,在规定期限圆满完成了2019年办理工作,基本实现市人大、市政协和建议提案者的三满意,发挥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上半年,市国资委收到全国政协提案办理件(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产权共同市场的提案)1件,正在办理(截止时间7月31日);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30件(两会期间收到28件,会后收到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提案15件。我委承办的10个主办件中,解决采纳6件,留作参考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详见表1),承办总数较2018年(共23件)略有增加。

今年,代表和委员除了继续关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外,还关注了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国有资产公平交易、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发挥纾困基金作用等热点方向,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好的思路和建议。

表1-2019年市国资委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总体情况

2019年建议和提案

合计

主办件

解决

采纳

正在解决

计划

解决

留作参考

会办件

全国政协提案

1

1






市人大代表建议

15

5

4

0

0

1

10

市政协提案

15

5

2

0

0

3

10

总计

31

11

6

0

0

4

20

二、主要做法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健全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制、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提案等制度,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1、领导重视,督查有力。我委坚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落实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能建设的有效手段。委领导高度重视,3月,全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后,委内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委内处室分工,并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各处室根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主动靠前、加强合作、按时完成办理工作。在形成答复意见后,委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主办件均由委主要领导签发,会办件由分管委领导签发,保证了办理意见的反馈质量。

2、畅通渠道,加强联系。坚持在办理全过程与代表委员保持沟通与联系。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以及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办复率、面商率和满意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如刘建民委员提出了《关于推动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公平性的建议》(提案号0251),我委在收到提案后,对建议内容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后,多次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但起初委员并不理解和满意我们的答复意见。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我们先后多次上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耐心与委员解释政策规定和办理瓶颈,不断完善答复意见,并将委员好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我们下一步的具体工作之中,最终得到委员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给出了“满意”的好评。

3纳入考核,接受监督。我们将办理情况纳入市国资委目标管理体系,2019年上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也将通过市国国资委外网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建议提案办理真正成为我委改进工作、提高公信力和效能的过程。

三、下一步工作

1、继续推进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要求,今年市国资委主办件均全文主动公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会办件复文的公开力度,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2、继续推进办理结果动态跟踪。市国资委将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和“列入计划拟解决”、“留作参考”的建议提案进行跟踪,取得实质进展的,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提出者。经过推进,已经解决采纳的,将向提出者再次作正式答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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