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上海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各处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各处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各处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办公室)
5.《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处)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产权管理处)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财务评价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责任处)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政策法规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监督处)
1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监督追责处)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信息化管理处)
13.《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信访办)
二、重点普法对象
1.上海市国资委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2.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领导干部、全体员工
三、重点普法任务
1.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专项普法宣传任务;
2.参与举办第十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
3.指导系统企业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与法治文化品牌;
4.利用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四、普法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