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1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服务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任务、推进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国资监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7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120余次。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诉求并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定期进行高频申请事项分析,分类汇集典型申请,为后续同类申请的处理提供经验参考。按照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高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并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做好全流程备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解读,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解读等。在门户网站上发布2025年度国资监管文件及建议提案答复公文31发布国资信息1174条。通过网上咨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做好监管事项日常回复,回应社会关切报送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信息12,采用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发挥“上海国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上信息联动作用,及时发布上海市国有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主责主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核心竞争力评价指引等文件,通过“一图读懂”、短视频解读、问答式解读等多渠道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扩大文件知晓度。标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开设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国资委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进落实举措。邀请专家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我委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邀请代表列席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参与专题会讨论,增加公众参与和监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了83场集中开放活动,1800余名报名公众深入参与线下开放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详见表1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详见表2。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4

0

0

0

2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1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1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2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0

0

0

0

0

0

30

(七)总计

87

4

0

0

0

2

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详见表3。

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质量和深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突破举措还不够多

(二)改进措施

2026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采取多元解读提升解读质量和深度。落实全流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草案意见征集覆盖面。

二是创新工作举措。聚焦建设“五个中心”、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中心任务,聚焦国资系统“十五五”规划制定落地和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主线,聚焦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障保供类企业等,抓好主题策划,推进务实举措,展示改革发展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委没有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管理,深化优化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标识,动态更新国资监管文件,同开展政策解读。分类分批推进一网通办和服务大厅事项上线和升级,有效提高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