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1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专题研究推进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工作水平,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服务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任务等重点领域推进“十四五”规划和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热点问题,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发布,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国资监管文件及建议提案答复公文3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1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120余次。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诉求并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按照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高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并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做好全流程备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解读等。发布相关国资信息1696条。通过网上咨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做好监管事项日常回应,尽力解决市民投诉咨询事项。报送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信息11篇,采用2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定期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发挥“上海国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上信息联动作用,通过“一图读懂”等多渠道方式,及时发布我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数据资产评估管理、职工技能提升等文件解读,扩大文件知晓度。做好政策文件主题分类并开设搜索功能。标识现行规范性文件,并开设网民留言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国资委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进落实举措。邀请专家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我委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制度,规范流程,配置资源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详见表1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7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详见表2。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8

5

0

0

0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1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2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1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96

5

0

0

0

0

1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详见表3。

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策解读质量和深度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5年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采取多元解读提升解读质量和深度。落实全流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草案意见征集覆盖面。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充分与申请人沟通,加大与业务部门会商研究,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督促监管企业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履行公开职责,规范公开流程,按照新分类企业类型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委没有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管理,深化优化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标识,动态更新国资监管文件,同时开展多元化的政策解读,开设政策留言板功能,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公众参与。邀请专家代表参与我委决策事项。分类分批推进“一网通办”和服务大厅事项上线和升级,有效提高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