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围绕上国资国企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编制了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工作水平,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落实本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服务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任务等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发布,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国资监管文件20余件,发布相关国资信息2000余条。开展历史公文公开属性重新认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公文5件。

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4件,市政府分办件3件,协办件1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150余次。按照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高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并在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做好全流程备案

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方面

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年报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解读等。做好我委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的草案、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全流程发布。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解读工作。为方便公众搜索我委历年政策文件,开设了政策文件搜索功能,做好政策文件主题分类,并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开设网民留言功能。

(四)强化公众参与方面

开展“政府开放日”及“红色文化进国企”“上海国企直播间”等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参与我委决策会议审议《关于市国资委产权登记管理人工智能应用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建议。通过网上咨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做好国资监管事项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加强交流互动,协助解决市民投诉、咨询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主要领导年初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审阅2021年度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多次听取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汇报邀请专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授课,对各区国资委及我委相关处室、新进公务员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

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级企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企业对公司架构、企业文化等内容的主动公开,规范企业信息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4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8

4

0

0

0

0

22

(七)总计

50

4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文主动公开率不高;二是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和解读率有待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3年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大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加强国资国企政策精准解读,综合采用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解读的覆盖面,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落实全流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提升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面。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答复前与申请人积极进行沟通,正确了解诉求,加大与信访办、法规处及业务部门的会商研究,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企业类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在企业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委没有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管理,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推动了“政府开放月”和“国企开放日”活动。深化优化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关于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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