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工作要求,我委编制了《2021年上海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分解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持续加大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深度、精度,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为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落实本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国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做好14件国资监管政策文件、本市推进落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20年度总体经济运行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7件、市政府办公厅分办件1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70余次。将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报备的渠道,指定专人录入填报、更新维护平台数据。加大与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相关委办局、各区国资委和监管企业沟通协商,就一些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统一政策口径,协商推进解决问题。按照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提高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进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工作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将《关于鼓励本市国有企业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文件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对外发布《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国资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做好公文数据备案,做好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公文的上报。深化国资监管文件解读,做好《上海市产权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各子栏目发布内容;二是推进国资监管办理服务事项精准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国资监管9项权责清单内容、19项办事指南内容;三是做好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通过通过网上咨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加强交流互动,协助解决市民投诉、咨询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宣传培训。将新《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必学内容。对新任公务员和国企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二是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做好政府开放月活动,2021年5月和7月分别开展“溯源红色基因 解读红色密码”“上海国企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和市民走进国企、了解国企。11月邀请市人大代表、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等公众代表列席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参与“关于开发应用lsquo;企业价值评估指数系统rsquo;”议题的审议,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建议。
三是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市国资委推动系统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推进各级国有企业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7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2 | 0 | 0 | 0 | 0 | 4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1 | 1 | 0 | 0 | 0 | 0 | 32 | ||
(七)总计 | 45 | 2 | 0 | 0 | 0 | 0 | 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上海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发文件的主动公开率还不够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过程中,各企业信息公开的质量参差不齐。
(二)改进措施
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基本制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宣传作用,为本市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与信访、法规等部门的研究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因公开争议带来的法律风险。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三是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委没有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管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更高水平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如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主动做好上海市国资国企发展“十四五”规划 内容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着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