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信息来源: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8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新修订颁布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20〕20号,以下简称2020年《工作要点》)、《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本市国资监管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落实本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以及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政策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做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88条,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一是公开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文件。2020年共发布《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增加一个月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市国资国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等11份文件内容,并同步做好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公开市国资委机关政务信息。发布更新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和内设处室及职能,对外公开市国资委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发布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监事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结果、市国资委2020年重点课题对外委托结果信息。三是公开本市推进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信息。对外发布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本市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本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以及参与“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有关信息,公开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与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告。四是公开本市地方国有企业2019年度总体运行情况。主要包括了2019年度本市地方国有企业汇总统计信息,相关内容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生产总值(GDP)、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上交税金等情况,以及2019年度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指标表五是发布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对外公开发布监管企业主业目录,按季度发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职务任免信息公开,公开2019年度任期届满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国有产权交易即结果信息。六是开设专栏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落实“六保”“六稳”任务有关信息。专题开设“市国资系统疫情防控专栏”,发布上海国企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减免房租、防疫知识、海外防疫等内容。开设“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专栏,发布对接合作成果和乡村建设、农业发展、公共服务合作需求意向等信息。开设国企招聘、“国资骐骥”人才计划专栏,发布国有企业招聘信息。七是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按照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对上海市国资委2010年以来的公文开展信息公开属性重新认定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并结合依申请公开实际,对申请公开内容频次较高的文件,落实了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八是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监管企业对外披露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组织开展“国企开放日”活动,让民众走进国企、了解国企,展现国企改革与创新发展新活力,打造阳光国企、法治国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8件(含上年度结转办理申请2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400余次。一是规范使用工作平台。落实专人负责每日登录工作平台,收取受理申请书,并在第一时间将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的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信息录入工作平台,实现工作平台办理答复工作全流程记录。二是依法合规办理答复。充分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规范办理、答复、归档流程,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全年依申请公开各类文件24件/次,以非政府信息、咨询等答复共计40件/次。三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针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存在的疑难问题,主动向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请教,了解掌握办理的政策口径;积极与相关委办局、监管企业和各区国资委协调沟通,共同推进解决问题;委内在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各业务处室做好答复办理。四是推进依申请信息转主动公开。针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的热点焦点,为了方便公众获取有关信息,做好申请办理的后续工作,协调推动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份文件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启动。一是编制《上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安排,对照上海市国资委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服务清单,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聚焦国资监管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梳理编制本市国资监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指导各区国资委同步完成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二是发布决策目录清单。依据《2020年上海市国资委工作要点》,分解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4月底前在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重大决策栏目上对外发布。三是落实公众参与程序。探索开展会议公开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等公众代表列席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参与审议有关议题,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四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及时主动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委领导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属国企防抗疫情、复工复产、减免房租等政策情况。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积极采取图表图解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集约化管理和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上海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全面完成IPv6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完善子栏目发布内容。二是推进国资监管办理服务事项精准公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有关要求,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目标,精简办事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向社会主动公开6项其他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内容(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审批、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发行债券审批、出资企业公司章程制定、出资企业公司章程修改、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审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并主动公开落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6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规定》起正式施行。上海市国资委第一时间开展学习宣贯活动,确保《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落实落地,注重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管理工作,着力在日常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市国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宣传培训。将新《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新任公务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对照新旧两个版本《规定》开展专题授课,使机关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本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二是着手修订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精神,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着手开展《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操作指引》《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三是制订发布年度工作要点。依据《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订发布《2020年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四是分级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围绕学习贯彻新《规定》、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等工作,区分机关工作人员、各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掌握政策法规调整内容,进一步提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五是走访企业专题检查调研。年初,通过走访42家监管企业,了解掌握各监管企业在落实《上海市国资委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办〔2019〕85号)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监管企业主动公开示范目录,充分征求企业意见,指导监管企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2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9

24901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14

0

0

3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3

14

0

0

3

0

40

(七)总计

51

14

0

0

3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上海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发文件的主动公开率还不够高。二是政策解读的精准度还不够好。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备。四是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1年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据《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修订出台上海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精准解读。三是拓展国资监管办事服务事项公开范围。动态调整更新国资监管涉企办事服务事项,精准推送有关办事指南,促成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四是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规范落实公开制度,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打造上海国企信息公开的响亮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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